水利部最近公开的2016年1月《地下水动态月报》(以下简称《月报》)显示,全国地下水普遍“水质较差”。具体来看,水利部于2015年对分布于松辽平原、黄淮海平原、山西及西北地区盆地和平原、江汉平原的2103眼地下水水井进行了监测,监测结果显示:IV类水691个,占32.9%;V类水994个,占47.3%,两者合计占比为80.2%。
值得注意的是,IV类水主要适用于一般工业用水区及人体非直接接触的娱乐用水区,已经不适合人类饮用,V类水污染就更加严重。这也意味着,超八成地下水遭受污染威胁。《月报》还显示,主要污染指标中“三氮”污染情况较重,部分地区存在一定程度的重金属和有毒有机物污染。
与此同时,地下水还遭受严重的超采威胁。数据显示,2016年1月,全国主要平原区地下水储存量比去年同期减少82.4亿立方米(约82.4亿吨)。
在水利部本轮地下水监测中,监测范围基本涵盖了地下水开发利用程度较大、污染较严重的地区,监测对象以浅层地下水为主,易受地表或土壤水污染下渗影响,水质评价结果总体较差。此外,在长江、黄河、淮河、海河和松辽等流域,污染和超采正在成为流域内地下水的主要威胁。
值得注意的是,浅层地下水的污染,与地表水的污染存在“相互影响”的关系。马军指出,“以浅层地下水为主要监测对象的结果,也说明流域内地表水亦存在相应污染。旱季时,浅层地下水会补给地表水;同理,地下水的补给来自地表水。”
高达八成的地下水被污染,这一结果一出有人发问,根据此前国土资源部的统计数据,目前全国657个城市中,有400多个以地下水为饮用水源。如此,是否会影响居民的饮用水安全?
马军表示,“一般来说,城市内多采用深层地下水作为饮用水源,深层地下水不易遭受污染。”“但还有很多农村地区居民饮用浅层地下水,污染将主要对他们带来影响。”
值得一提的,除污染问题外,超采也是我国保障“水安全”的一大威胁。
《月报》数据显示,2016年1月,全国主要平原区地下水储存量比去年同期减少82.4亿立方米,单黄淮海平原就减少了49.2亿立方米,其中又以河北地区地下水储存量减少为首:一年间,河北地区减少了22.1亿立方米的地下水。
如此,针对地下水的保护与治污势在必行,需要我们每一个人都参与进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