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华晨远洋国际贸易有限责任公司
出口水产品养殖场备案办理,代办水产品进出口报关清关
出口水产品养殖场备案办理
一、办理依据
出口水产品养殖场备案的主要依据包括食品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渔业法及其实施细则、海关法、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以及海关总署发布的《出口水产品原料养殖场备案管理办法》。
二、备案条件
出口水产品原料养殖场应当满足以下基本条件和卫生要求:
- 合法养殖证明:依法取得县级以上农业或渔业部门认可为合法养殖的证明材料。
- 环境要求:养殖场周围无畜禽养殖场、医院、化工厂、垃圾场等污染源,内部环境卫生良好。
- 设施规范:养殖场内养殖池或网箱有规范的编号,水源充足且水质符合《渔业水质标准》。
- 仓库管理:具有独立分设的药物和饲料仓库,仓库保持清洁干燥,通风良好,有专人负责记录入出库登记。
- 养殖管理:养殖密度适当,配备与养殖密度相适应的增氧设施;不使用中国、输入国家(地区)禁止使用的药物和其他有毒有害物质,使用的药物应标注有效成份并建立真实完整的用药记录;投喂的饲料符合《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管理条例》要求。
- 制度建设:建立完善的水产养殖管理制度并有效运行,养殖场应准确、规范、及时填写养殖日志,相关记录应当保存至该批水产品全部销售后2年以上。
三、办理流程
- 提交申请:
- 申请人通过信息化系统向养殖场所在地海关提出申请,并提供相关申请材料。
- 申请材料包括《出口水产品原料养殖场备案申请表》、县级以上农业或渔业部门认可为合法养殖的证明材料、养殖场水产养殖质量控制体系文件、养殖场平面示意图及彩色照片、水质检测报告等。
- 审核与备案:
- 海关对申请人提出的申请材料进行审核,对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的,应当完成备案。
- 备案有效期在合法养殖证明材料有效期内长期有效。
- 信息变更与注销:
- 已获得备案的出口水产品原料养殖场的名称、地址(未发生位置搬迁)、养殖面积、法定代表人或经营者、养殖品种等备案信息发生变更,或者合法养殖证明材料到期的,应当自变更之日起30日内向所在地海关申请变更。
- 出口水产品原料备案养殖场养殖使用权、养殖种类、养殖场位置搬迁、养殖场及周边养殖环境有较大变化,或发生其他较大改变可能直接或间接影响养殖水产品安全卫生的,应当自改变之日起30日内注销原备案资质后,重新申请备案。
四、代办水产品进出口报关清关
对于需要代办水产品进出口报关清关的企业或个人,建议选择具我司代理,包括以下服务:
- 报关申报:根据进出口货物的实际情况,准备并提交相关报关单证,包括但不限于合同、发票、装箱单、提单、原产地证、卫生证书等。
- 出口资质办理:海关进出口权与出口养殖场备案代办。
- 检验检疫:配合海关和检验检疫部门对进出口货物进行检验检疫,确保货物符合相关标准和要求。
- 物流配送:提供从货物进口到最终送达客户手中的全程物流服务,包括港口提货、内陆运输、仓储等。
出口水产品养殖场备案办理,代办水产品进出口报关清关,了解更多请联系华晨远洋,010-8427094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