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华晨远洋国际贸易有限责任公司
无人驾驶航空器出口报关,无人机出口两用物项许可证办理
一、无人驾驶航空器出口报关流程
无人驾驶航空器出口报关流程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步骤:
- 申领出口许可证:
- 由于无人机可能属于限制出口货物,出口经营者需要办理两用物项出口是许可证,随后可凭此许可证向海关办理报关验放手续。
- 准备报关单证:
- 在货物出口前,出口货物的发货人应准备好报关所需的单证,包括出口货物报关单、托运单(下货纸)、发票、贸易合同、装箱单以及海关监管条件所涉及的其他证件。这些单证的准备是保证出口货物顺利通关的基础,必须如实填写,并与实际货物相符。
- 向海关申报:
- 出口货物的发货人应向海关如实申报,交验进出口许可证件和有关单证。无人机作为出口货物,必须在向海关申报后才能出境。海关在接受申报后,会对申报内容进行审核,并可能对出口货物进行查验,以确定其是否与报关单证申报的内容相符。
- 查验放行:
- 在出口货物的发货人如实申报后,海关会在出口装货单上加盖“海关放行章”,表示货物可以装船起运出境。
- 在出口货物的发货人如实申报后,海关会在出口装货单上加盖“海关放行章”,表示货物可以装船起运出境。
- 退关与更改申请:
- 如果出口货物因故未能装载上原申报的运输工具,出口货物发货人应及时向海关递交更改申请单及更正后的单证进行更正,以确保报关单上的内容与实际情况一致。
- 对于申请退关的货物,发货人应在退关之日起三天内向海关申报退关,经海关核准后方能将货物运出海关监管场所。
二、无人机出口两用物项许可证办理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口管制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对外贸易法》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对特定无人驾驶航空飞行器实施临时出口管制。办理无人机出口两用物项许可证的流程大致如下:
- 准备相关材料和证明文件:
- 按要求填写的申请表或登记表。
- 营业执照复印件,证明企业的合法经营资格。
- 出口合同、协议的原件或者与原件一致的复印件、扫描件。
- 拟出口物项的技术说明或者检测报告。
- 最终用户和最终用途证明。
- 进口商和最终用户情况介绍。
- 申请人的法定代表人、主要经营管理人以及经办人的身份证明。
- 提交申请:
- 将准备好的材料和证明文件提交至省级商务主管部门。
- 商务部门或外经贸部门会对提交的材料进行细致审核,包括企业资质、产品质量、产地和价格等信息。审核过程中,可能会要求补充或修改部分材料。
- 审核与发证:
- 审核通过后,商务部门或外经贸部门将正式发放无人机出口两用物项许可证。
- 出口许可证是出口无人机的重要凭证,需妥善保管并在出口报关时出示。
无人驾驶航空器出口报关,无人机出口两用物项许可证办理,了解更多请联系华晨远洋,010-8427094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