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华晨远洋国际贸易有限责任公司
挖泥船出口审批代办,吸沙船两用物项进出口许可证办理
一、挖泥船两用物项出口许可证办理流程:
一、准备阶段
- 资料准备:准备吸沙船两用物项的相关资料,如产品说明、技术规格、最终用途等。
- 了解法规:了解两用物项进出口的法规和政策,确保产品符合相关要求。
二、申请阶段
- 填写申请表:根据要求填写《两用物项和技术进出口许可申请表》。
- 提交申请:将申请表及相关资料提交至商务部门或指定的审批机构。
三、审批阶段
- 初步审查:审批机构对提交的申请进行初步审查,确保申请材料的完整性和合规性。
- 技术评估:对吸沙船两用物项进行技术评估,确保其符合技术要求和安全标准。
- 综合审查:综合考虑产品性质、最终用途、出口国家等因素,进行最终审批。
四、领证阶段
- 领取许可证:审批通过后,企业可领取吸沙船两用物项的进出口许可证。
- 后续监管:在使用和出口过程中,遵守相关法规和监管要求,确保产品安全合法地使用和出口。
二、挖泥船出口注意事项:
2017年5月25日,商务部和海关联合发布2017年第28号公告,对大型“挖泥船”实施出口管制,未经许可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对外出售,管制从6月1日起开始实行。公告表示,对大型“挖泥船”的出口管制,涵盖贸易性出口以及对外赠送、展览、援助、租赁、承包工程、科技合作、服务和以其他方式进行的转移。从事管制“挖泥船”出口的经营者,须经商务部登记,在获得商务部颁发两用物项和技术出口许可证后,才能向海关申报出口。
三、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挖泥船,未经许可不得出口。
(1)耙吸式挖泥船
①舱容大于或等于1500立方米
②挖深大于或等于15米
③具有艏吹功能及装置
参考税号为89051000
(2)绞吸式挖泥船
①绞刀功率大于或等于500千瓦
②挖深大于或等于15米
③总装机功率大于或等于2000千瓦
参考税号为89051000
(3)斗式挖泥船
①斗容大于或等于4立方米
②挖深大于或等于15米
参考税号为89051000
(4)吸沙船
①舱容大于或等于500立方米
②总装机功率大于或等于1000千瓦
参考税号为89051000
(5)自航自卸式泥驳
①舱容大于或等于1000立方米
②具有艏吹功能及自卸装置
参考税号为89019041
挖泥船出口审批代办,吸沙船两用物项进出口许可证办理,了解更多请联系华晨远洋,010-8427094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