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华晨远洋国际贸易有限责任公司
技术进出口合同登记管理办法,技术出口合同登记证书,代办进出口许可
一、技术进出口
技术进出口是指从中国境外向中国境内,或者从中国境内向中国境外,通过贸易、投资或者经济技术合作的方式转移技术的行为。技术进出口包括权转让、申请权转让、实施许可、技术秘密转让、技术服务和其他方式的技术转移。
二、技术进出口合同登记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技术进出口管理条例》,对属于自由类(不在国家《禁止进口限制进口技术目录》和《禁止出口限制出口技术目录》内)的技术的进出口,实行合同登记管理。
三、技术进出口合同许可证办理需提交的材料:
1、技术进(出)口合同申请表和技术进(出)口合同数据表;
2、技术进(出)口合同副本(外文合同需提供中文译本);
3、签约双方法律地位证明文件。即中方企业的营业执照、进出口资格证书(外资企业为《外商投资企业批准证书》、内资企业为《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表》)、外方法律地位证明文件。
4、项目批复文件(主管部门立项批复或董事会决议或总经理办公会决议);
5、其他相关材料。
四、技术进出口合同登记的时间
技术进出口经营者应在合同生效后60天内办理合同登记手续。支付方式为提成的合同,技术进出口经营者应在提成基准金额形成后60天内,履行合同登记手续,并在以后每次提成基准金额形成后,办理合同变更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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