进口食品空运_北京空运食品进口报关_食品进口商_北京机场食品进口清关
一、进口食品空运的流程:
1、发货前国外将运单、航班、件数、重量、品名话等内容发给目的地收货人;
2、货物入境卸下后,存入机场监管仓库,舱单录入,将舱单上总运单号、收货人、件数、重量、货物品名、航班号等信息通过电脑传输给海关;
3、核对每票件数,检查货物破损情况,确有接货时未发现的问题,按产品分类分别堆存、进仓;
4、登记每票货储存区号并输入电脑。
5、理单与到货通知;
6、制单、报关、缴税、放行、运输。
二、北京空运食品进口报关单据:
1、进口合同、发票、装箱单、运单等必要的凭证;
2、国外的原产地证与卫生证书;
3、进口的预包装食品,应供进口食品标签样张和翻译件;
4、进口企业的海关备案编号与商检备案编号;
5、进口食品收货人备案与发货人备案编号:
6、需要办理自动进口许可证的食品,提供自动进口许可证;
7、进口水果、肉类等食品,需提供进境动植物检疫许可证;
8、报关报检委托书等。
三、北京机场食品进口清关-食品进口商须知:
1、进口预包装食品的中文标签应符合中国法律的规定,海关对标签内容是否符合法律法规和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要求以及与质量有关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进行检验。
2、进口食品在取得入境货物检验检疫合格证明之前,应存放在海关指定的场所,取得海关出具的合格证明后,方可对外销售。
3、进口食品的食品进口商应当建立食品进口和销售记录制度,如实记录进口食品的卫生证书编号、品名、规格、数量、生产日期(批号)、保质期、出口商和购货者名称及联系方式、交货日期等内容。记录应当真实,保存期限不得少于2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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