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支持
水泥检查井符合国家可持续发展的国情,是国家政策支持的新型优质环保产品。
相关国家政策支持的文件如下
1.2004年国家建设部的218号文件
2.2007年6月14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公告第659号《建设事业“十一五”推广应用与限制使用技术(批)》
3.各省区建设部门禁止使用传统砖砌井的文件
3.1.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文件
3.2.上海市城乡建设和交通委员会文件
3.3.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文件
3.4.四川省建设厅文件
3.5.山西省建设厅文件
3.6.重庆市建设委员会文件
3.7.云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文件
3.8.北京市水泥检查井建造工程图集
4、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2004年《218》号文件中,明确规定禁止使用粘土实心砖,推广使用水泥检查井。
5、国家建设部“十一五”技术公告塑料管道优先采用塑料检查井淘汰砖砌井,要求各地方建设部门、设计部门在施工方案设计时重视使用塑料检查井。
6、四川省建设厅发布《2006》297号文件:《关于禁止在市政和住宅小区建设工程中使用砖砌井的通知》对违规使用砖砌筑检查井的建筑工程,视为使用不合格建筑材料和建筑构配件,依法按相关法夫对负责单位和负责人进行处罚。
7、重庆市建设委员会文件渝建发(2009)68号重庆市建设委员会关于发布《重庆市建设领域、禁止使用楼后技术通告》(第五号)的通知。
总述:面前全国相继制定禁止使用砖砌检查井的政策,积极推广使用水泥检查井。如:沈阳、南京、广东、湖南长沙、湖北、江苏、辽宁、广西、云南、贵州、山东、宁夏、陕西、河北等地逐渐推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