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规格
1.1 长×宽:3.7×3.2m;檐高 1.75m;顶高:2.67m。
2.样式
2.1 长方形双坡面直墙建筑样式,门开在山墙一侧,两侧墙各开方形窗户两个。
2.2 山墙上开门一个,净尺寸为宽×高:0.8m×1.8m。
2.3 直立墙开窗口 4 个(每面两个对称),洞口尺寸为宽×高:1.1m×
0.81m。
2.4 门窗均有帘,窗帘两侧加拉链和合尼龙搭扣(尺寸大于洞口)以保证关上时的密封性及开启方便性。
2.5 两侧直立墙均可以形成一个遮阳蓬,如不宜支起时,可以卷起,以利于通风;其放下时和山墙的连接密封性良好。
3.骨架
*3.1 高频焊接钢管,三通、四通 Q235 Φ28mm×1.0mm;通用杆、柱杆、立杆Q235 Φ25mm×1.0mm;阳篷杆 Q235 Φ19mm×1.0mm。承重能力、支架稳固、抗风、压能力强。
3.2 框架式各部分采用插接式并用鱼尾声螺丝紧固。
3.3 骨架设计要求牢固,有底杆、门侧杆、门上横杆及吊灯杆,以保证门和面料连接的牢固性。
4.面料
4.1 篷布材料:采用 300D 浅天蓝色 PVC 涂层牛津布,防阻燃优点;包装:手提式包装,篷体、
4.2 成品主要技术指标应达到下列要求。
4.2.1 断裂强度(N/5cm)≥经向 1150,纬向 1000。
4.2.2 撕破强度(N)≥经向 35,纬向30。
4.2.3 静水压 Kpa.≥50。
4.2.4 阻燃:损毁长度≤150mm,续燃、阴然时间≤15s。
4.2.5 单位面积不低于 350g/m2。
4.3 帐篷底铺 4×3m 尼龙或洗涤纶
PVC 涂层布,四周(含四角)不少于 8 个与帐身连接的固定搭扣。
5.外固定
5.1 为保证帐篷的稳定性,在支立起来后,外围应均匀设立拉纤绳 8 根,绳系为Ψ12 锦纶绳,强度不低于10KN。用 4 根 40×40mm 三角柱,净长度不少于 450mm,在顶部焊圈;4 根Ψ18 圆头柱,净长度不少于 400mm,与拉纤绳连接。篷布下沿铆蓬圈 12 个,用Ψ12 钩桩 12 个,长度为300mm,通过铁圈插入地下,将篷布与骨架及地面连接并固定。
6.印字
6.1 篷顶印字“应急救灾”,门帘两侧印“应急”。
7.工艺
7.1 制作工艺采用缝纫做工并刷胶或热合成形,以保证不漏雨;
7.2 缝纫要求:分别用 29×3(拼接处)和 29×6(钉带袢处)涤纶缝纫线(标准件 GB6836-1989)缝纫,缝制针码:9-13 针/30mm(指明线)。缝制应规整,针码均匀,不能有开线、断线。起止线重逢 3-4 道线。断线接头处重逢20-30mm。幅画拼接相搭 25-30mm,缝三道缝纫线;
7.3 面料与构架的连接,应采用尼龙搭扣,每个搭扣宽度不能少于 40mm,扣合强度不少于 3430N/cm2,接开强度≥1320N/cm。保证连接的牢固性和拆搭的快捷方便。构架与篷布的连接处(包括缝铆篷圈环处)要求有垫布,垫布缝纫强度达到布面强度 70%以上。
7.4 在篷布上与拉纤绳部位对应处缝出长 100mm 铆篷圈环,将篷圈与篷环铆紧,接结要求牢固,铆后不能转动;7.5 帐篷所有焊接处应手感沉没,无毛刺,牢固无击穿现象。
7.6 面料的接地处应有培土帽,宽度为 25cm。
7.7 整体屋架外观进行喷塑处理,颜色为白色,色相均匀,光洁,不能有锈斑和漆膜脱落等缺陷。
8.包装:篷体、配件内包装用同样的篷布料缝制包装袋,把篷体、配件装在一起,并在篷体包装内放检验单、产品包装单和帐篷使用说明书;篷杆
单独包装。
9.执行产品标准:2010 年民政部行业标准《救灾帐篷第 2 部分 12 ㎡单帐篷MZ/011.2-20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