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功能:扩音喊话、录音、警音、哨音、照明(爆闪灯)、USB\TF
卡、电量显示。
2、工作电压:9.6-12V,充电时间:3-4 小时,充电器:DC 12V/500mA,
频率响应:300Hz-20kHz输出功率:≥50W
▲3、照明模式:弱光、强光、闪灯模式可调节,照明时间:>6 小时
▲4、录音时间:≥240 秒
▲5、蓝牙功能:可通过相应按键开启蓝牙功能,并与手机配对连接 。
▲6、供电电池转换功能:可通过拨动开关切换供电方式为内置锂电
池供电或干电池供电 。
7、电池使用时间:可连续使用 18-22 小时(喊话),使用 8 节 5 号
干电池(或锂电池)供电,产品重量:≤1100 克(不含干电池),外
形尺寸:≤315mm 长×270mm 宽×215 喇叭口外径 。
(手持大功率喊话器: ▲指标投标文件中需提供第三方有权机构出具
的带有 CMA 和 CNAS 标志的检测报告扫描件证明。)
78、多功能应急照明
1、额定电压:DC≥21V ,电池容量≥32Ah;
2、照明形式:聚光 泛光、聚光、泛光;可以实现灯光亮度的连续
调节,调光范围 10%~100%,光源功率(聚光 泛光)≥110W;
▲3、照度(聚泛同开):5m 处初始照度 ≥7800lx;10m 处
初始照度≥2000lx(需在检测报告体现);
3、警示灯:红/黄,红/蓝,警示灯可视距离大于 1Km;
4、充电时间≤8h;连续照明时间≥8h
▲6、防护等级灯头 IP66,箱体 IP65(需在检测报告体现);
▲7、重量≤21Kg (需在检测报告体现);
8、喇叭功率≥30W;
9、具有播放功能:支持播放 U 盘音频、蓝牙 连接的音频、外接
3.5mm 接口的输入音频及录 音存储音频。
10、具有录音/回放功能:可以使用内置麦克 风、有线、无线话筒
实现录音;
▲11、绝缘电阻应符合>200Ω。(需在检测报告体现)
▲12、符合《消防移动式照明装置》GB26755-2011 的要求,提供应急管理部相关部门出具的产品认证证书和具有检测资质的检测中心出具的检测报告,且检验日期不得晚于招标公告发布日期。
(多功能应急照明:1、标注★的技术参数为重要技术参数,投标文件中需提供具有检测资质的检验中心出具的检验报告(带 CMA 或 CNAS 标识),且检验编号可以通过市场监管总局网站“检验检测报告编号查询”界面查询到该检验报告时间及对应检测检验机构名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