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灯具应符合 GB3836.1-2010《爆炸性环境 第
1 部分:设备通用要求和 GB3836.4-2010《爆炸性环
境 第 4 部分:由本质型“i”保护的设备》
的 标 准 要 求 。 同 时 符 合 GB12476.1-2013
GB12476.4-2010 可燃性粉尘环境用电气设备 第 1
部分:通用要求 第 4 部分:本质型‘iD’;
2、本安型防爆灯具,防爆标志:Ex ib IICT4 Gb;
Ex ibD21 IP66 T130℃。适用于各种易燃易爆场所
使用;
3、额定电压DC3.7V,额定容量:1800mAh,额定功
率:3W,电池开路电压 DC4.2V,电池短路
个 30
16
电流 2.;
4、外壳防护等级满足 GB/4208 规定的 IP66;
5、灯具在-25℃环境下,从 1m 高度跌落 4 次,所
产生的的损伤不应使电气设备防爆型式失效;
6、灯具设有强光、工作光、频闪三种工作模式,采
用智能芯片控制,强弱光之间可任意转换;
7、人性化的头带设计,头带柔软,弹性好,长短可
调;灯头照射角度可调节,可根据现场工作需要实
现光线定位;
8、外壳采用进口防弹胶,抗冲击,、防尘,
绝缘、耐腐蚀性能好,可在各种恶劣环境下可
靠使用;
9、智能化的电量显示和低电压示功能设计,可随
时查询电池电量;当电量不足时,灯具会自动提示
进行充电;
10、经 IPX6 试验,外壳内应无影响设备正常操
作或的积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