牛磺酸又称β-氨基乙磺酸,由牛黄中分离出来,故得名。为无色或白色斜状晶体,无臭,牛磺酸化学性质稳定,是一种含硫的非蛋白氨基酸。
牛磺酸品名:牛磺酸、2-氨基乙磺酸、牛胆酸、牛胆素、β-氨基乙磺酸
牛磺酸颜色和性质:牛磺酸为无色或白色斜状晶体,无臭,牛磺酸化学性质稳定,不溶于有机溶剂。
牛磺酸是酸味调节剂。营养强化剂
可用于乳制品。婴幼儿食品及谷类制品,饮液,乳饮料,配制酒,豆奶粉、豆粉,豆浆,果冻,果汁(果味)型饮料,可可粉及其他口味固体饮料。
限量:
1.GB 14880-94规定用于乳制品、婴幼儿食品及谷类制品、强化饮料,0.30.5g/kg;乳饮料、饮液,0.10.5g/kg。
2.GB 2760-2002(g/kg):配制酒0.10.5;果冻0.30.5;豆奶粉、豆粉,0.30.5;豆浆、豆乳,0.060.1;儿童口服液4.08.0;果汁(果味)型饮料,0.40.6;可可粉及其他口味营养型固体饮料110140mg/100g(相应乳饮料按稀释倍数降低使用量);果冻0.30.5mg/kg;果汁(果味)型饮料0.40.6。
3.FEMA(mg/kg):焙烤制品250;肉制品585;汤类500;小吃食品2100;无醇饮料30;早餐谷物1000;油脂565;干酪630;禽类550;蛋类190;鱼类190;加工蔬菜200;调味品1125;甜沙司、肉羹汤、复水蔬菜375;坚果制品640;代乳品190;代糖品3750;调味香料70000
4.GB 14880-2012(使用量g/kg):调制乳粉0.3-0.5;豆粉、豆浆粉0.3-0.5;豆浆0.06-0.1;含乳饮料0.1-0.5;特殊用途饮料0.1-0.5;风味饮料0.4-0.6;固体饮料类1.1-1.4;果冻0.3-0.5。
5.中国台湾卫生署,2009-1-22:可用于各类食品中视实际需要适量使用。
牛磺酸包装和贮存条件:
1、本品整包装一般为25KG/袋或25KG纸板桶。
2、本品应密封避光,储存于阴凉,干燥,通风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