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达尔闻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1)我国《食品添加剂使用卫生标准》(GB 2760-2011)规定:可用于豆类制品、原粮、生湿面制品(如面条、饺子皮、馄饨皮、烧麦皮)、面包、糕点、醋、酱油其他(杨梅罐头加工工艺用),其中豆类制品、面包、糕点、醋、酱油最大使用量为2.5g/kg,原粮最大使用量为1.8g/kg,生湿面制品(如面条、饺子皮、馄饨皮、烧麦皮)最大使用量为0.25g/kg,其他(杨梅罐头加工工艺用)食用量为50.0g/kg。(注:以上最大使用量均以丙酸计)
(2)我国台湾省规定(1986):可用于面包、蒸点心,最大用量2.5g/kg(以丙酸计)。
(3)日本规定(1985):用于干酪,最大用量为3g/kg(以丙酸计);用于面包、西式糕点,最大用量2.5g/kg(以丙酸计)。若在干酪中丙酸钙与山梨酸、山梨酸钾并用,或与含其中一种制剂并用时,其使用量按丙酸及山梨酸汁的合计量在3g/kg以下。
(4)德国规定:薄黑面包片中,每公斤面粉加入丙酸钙为0.3~0.6g。
(5)英国和美国规定:由于对面包贮存时间要求较短,因而丙酸钙的加入量也就比较小,为0.15%~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