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明杰食品科技有限公司
使用范围:各类食品
使用量:
根据生产需要适量添加。
1、用于固体配料,直接添加,如使用量小,可以先与味精等混合,再与其他大料混合,以保证均匀性。
I G通常与味精一起使用,起协同增鲜作用,用量一般在味精的0.5%~1.5%。如添加到酱油等里面,应先对酱油进行热处理,以灭酶活,因其中含有的磷酯酶会分解I G。
用途与注意事项
增味剂(鲜味剂)。我国《食品添加剂使用卫生标准》规定:可在各类食品中按生产需要适量使用。本品常与谷氨酸钠合用,其用量约为味精的2%-10%,可与其他多种成分合用,如一种复合鲜味剂组分的味精88%、呈味核苷酸8%、柠檬酸4%;另一组分为味精41%、呈味核苷酸2%、水解动物蛋白56%、琥珀酸二钠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