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品 详情
关于进出口危险化学品及其包装检验监管有关问题的公告

¥ 300

  • ≥ 1 起订量
  • 10000批 总供应
  • 河北 石家庄 所在地
石家庄指南针检测服务有限公司
产品详情

2020年12月18日,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总署发布海关总署公告2020年第129号(关于进出口危险化学品及其包装检验监管有关问题的公告),公告称,海关负责对进出口危险化学品及其包装实施检验。具体内容如下:

图片
图片
图片
图片

向右滑动查看下文

办理化学品进出口时,需要对列入危险化学品目录的化学品实施检验。需明确化学品的危险种类,并且提供合规的技术说明书SDS和标签,包装资料和符合性声明。对于进口或出口,具体的要求也是有所差别的。我司针对所需要提供的资料,进行了梳理。

资料清单

  • 进口/出口符合性声明(样本详见海关公告),要求详见表格

  • 技术说明书SDS和标签(进口时,散装产品无需提供标签):要求详见表格

  • 出口产品还需要提供危险特性分类鉴别报告、《出境货物运输包装性能检验结果单》(散装产品及国际规章豁免使用危险包装的情况无需提供)和《出境危险货物运输包装使用鉴定结果单》。

  • 对需要添加抑制剂或稳定剂的产品,需提供实际添加抑制剂或稳定剂的名称、数量等情况说明。

资料的具体要求

图片
我司作为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总署认可的进出口商品检验鉴定机构,多年来专注于危险化学品相关的信息与技术服务,将全面为您提供“危险特性分类鉴别报告”(不包括GHS分类和包括GHS分类两种)、 “化学品危险性分类报告”、符合中国国家标准的或国际标准的 “技术说明书SDS和标签”的制作、以及外文SDS和标签的翻译等服务
首页 商务服务 / 专业商务服务 / 认证
相关产品
店内推荐
首页
店铺
拨打电话 立即报价
发送询价单
采购商品:
采购数量:
联系信息:
公司名称:
采购说明:
 
您的询盘第一时间将不发送给其他供应商,但该供应商24 小时未响应情况下,仍将为您分配更合适供应商
图形验证:
图形验证码 换一换
验证码校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