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家庄指南针检测服务有限公司
开展涉水产品检验应当具备相应的检验能力,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并对其检验的真实性负责,依法依规承担相应后果。
申请单位应当按照《卫生部涉及饮用水卫生产品检验规定》要求的检验所需样品数量及规格,在现场随机抽取采集足量的同一批号样品,填写检验样品采样单(《省级涉及饮用水卫生产品检验样品采样单》,并按照国家卫生标准和卫生规范要求对产品自行检验或委托有关机构进行检验。
检验报告应当注明产品名称、性状、规格、批号、数量、生产企业和检验项目、检验方法及评价依据、检验结果、检验结论等,并附检验样品采样单。
申请单位对产品自行检验的,应当对其检验的真实性和合规性作出承诺(《省级涉及饮用水卫生产品检验真实性与合规性承诺书》)。申请单位违反承诺将作为失信行为纳入信用监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