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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中辰 没食子酸丙脂 厂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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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中辰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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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食品添加剂使用卫生标准》(GB2760-2011)规定,没食子酸丙酯可用于油脂、油炸食品、干鱼制品、饼干、速煮面、速煮米、罐头,使用量为0.1g/kg(以脂肪总量计)。与其他抗氧化剂复配使用时,PG不得超过0.05g/kg(以脂肪总量计)。

没食子酸丙酯使用量达0.01%时即能着色,故一般不单独使用,而与BHA,BHT或与柠檬酸、异抗坏血酸等增效剂复配使用。复配使用时BHA、BHT的总量不超过0.1g/kg,PG不超过0.05g/kg。PG用量约为0.05g/kg即能达到良好的抗氧化效果。
没食子酸丙酯使用时,应先取少部分油脂,将PG加入,使其加热充分溶解后,再与全部油脂混合。一般是在油脂精炼后立即添加或者以m(PG):m(柠檬酸):m(95%的乙醇)按1:0.5:3的比例混合均匀后,再徐徐加入油脂中搅拌均匀。
另外,因没食子酸丙酯有与铜、铁等金属离子反应变色的特性,所以在使用时应避免使用铜、铁等金属容器。具有鳌合作用的柠檬酸、酒石酸与PG复配使用,不仅起增效作用,而且可以防止金属离子的呈色作用

限量标准

《GB 2760-201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规定了食品中没食子酸丙酯的范围和用量。[4]
食品分类号 食品名称 使用量/(g/kg)
02.0 脂肪,油和乳化脂肪制品 0.1
02.01 基本不含水的脂肪和油 0.1
04.05.02.01 熟制坚果与籽类(仅限油炸坚果和籽类) 0.1
04.04.02.03 坚果与籽类罐头 0.1
05.02.01 胶基糖果 0.4
06.03.02.05 油炸面制品 0.1
06.07 方便米面制品 0.1
07.03 饼干 0.1
08.02.02 腌腊肉制品类 0.1
09.03.04 风干、烘干、压干等水产品 0.1
16.06 膨化食品 0.1
当与二丁基羟基甲苯、丁基羟基茴香醚混合使用时,后二者总量不得超过0.1g/kg。没食子酸丙酯不得超过0.05g/kg(使用量均以脂肪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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