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沃特尔水处理设备有限公司
纯水设备验收技术指标
3.1、产水量:10T/h(25℃);
3.2、产水水质:电导率≤0.2μS/cm(25℃);
3.3、控制系统中能够实现对设备的主要参数进行个性化、人性修改及设置,使产品运行在最佳状态;
3.4、控制系统:全自动控制运行 手动操作模式,自动运行时无需人员值守;
3.5、该系统采用集中控制,相关设备通过液位联锁实现自动运行,具备自动功能(自动制水、自动冲洗、原水缺水/水箱满水自动停机等)。
3.6、具备电器过流报警与保护装置;使用双路电源,控制部分采用24V直流电压,提高操作人员的安全性和设备运行的稳定性;
四、纯水设备对外界安装环境要求(由需方自行负责提供并满足):
4.1、原水水源进水:系统进水水源要求为城市自来水,源水进水管送至设备间内指定位置。建议源水进水管管径不小于 DN50,源水进水压力要求不低于0.3MPa,流量不低于15m3/hr。
4.2、设备占地摆放间的面积不得低于40平方米,房间长度不小于8米,宽度不小于5米;设备间房门宽度不小于1.5米;
4.3、纯水设备装机总功率约6KW,电源要求为380VAC±10%,50Hz,三相五线制,设备间内预留电控箱和30A总开关。
4.4、排水设施:设备间内须有排水渠和排水管道,排水口径不小于DN100,不得影响废水排放;
4.5、地基要求:地面为水泥或同等地基,须平整,承载力≥5吨/平方;
4.6、管道及管件:本设备主机管道及输送管道等均为U-PVC材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