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睿丰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一次性输液瓶(袋)是极其好的资源,主要由高品的聚乙烯、聚丙烯材料为主,通过再生将其合理的资源化利用,为垃圾减量化、资源化,降低医疗机构和医疗废物处置企业的处置压力,推进生活垃圾分类的重要举措。国家卫生计生委就已发布《关于明确医疗废物分类有关问题的通知》(卫办医发〔2005〕292号),通知明确:
一、使用后的一次性医疗器械属于医疗废物。根据卫生部和国家环境保护总局联合下发的《医疗废物分类目录》(卫医发〔2003〕287号)规定,使用后的一次性医疗器械,不论是否剪除针头,是否被病人体液、血液、排泄物污染,均属于医疗废物,均应作为医疗废物进行管理。
二、使用后的输液瓶不属于医疗废物。使用后的各种玻璃(一次性塑料)输液瓶(袋),未被病人血液、体液、排泄物污染的,不属于医疗废物,不必按照医疗废物进行管理,但这类废物回收利用时不能用于原用途,用于其他用途时应符合不危害人体健康的原则。
本项目提供三种规格选择,配套设备均根据项目实际需求和客户要求非标定制
报价以设备性能参数和用材为依据,具体内容可咨询业务人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