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系列产品采用水利电力部西北电力设计院标准生产!
一,适用范围
1,容量:600MW级及以下的机组,600WM级以上的机组可参照使用;
2,参数:主汽为555°C,给水为265°C及以下;当主汽温度超过555°C,或给水温度大于265°C是,可参照使用,且应校核管部强度。
3,介质种类:汽、水(包括衬胶管)油、气管等;
4,管径:按“火力发电厂汽水管道零部件典型设计手册”(东北院主编)规定的管径系列。
设计选用说明
二,管部:
1,管部中各结构型式均注有适用范围,选用时应根据管道的介质温度,支吊要求合理选择。
2,有些结构型式对不同介质温度的管道具有通用性,但各种温度使用的材料不同,允许载荷也各异。因此在开列标号时应特别注意正确标明材料的代号和允许载荷能否满足设计载荷的要求。
3,有些结构型式具有轻载和重载二种系列。(如D2型和D2A型)应根据管道的设计载荷正确选用。
4,管部、连接件选用表中Pmax和根部的Pjg系指管道在冷态或热态时允许载荷。因此应该按管道在不同的运行方式(包括冷、热态)下支吊架可能出现的结构荷载来选用。
5,当设计载荷大于水平管单吊杆管部的允许荷载Pmax时,可采用特重型横担(D6B型)或采用三孔吊板(L4型)连接。
6,高温高压管道如需设置导向支架时,建议尽可能采用限位支架,以免管道承受过大的附加应力。
7,固定支架的六个复原力,如不能完全符合本设计的规定时,必需进行强度验算后方能选用。
8,管部的吊架、连接件与根部的吊架结构均已考虑了管道水平位移所产生的水平力的影响。但管道水平位移量超过吊杆可偏移的部分长度的1/20倍时,可将支吊架偏装并在工程图中注明偏装方向和偏装量,当偏装扔不能满足时,则应选用单向(或双向)滚动吊板(L9,D10型)连接。
9,当管外径出现几种相近的尺寸时,本设计以其中的管径作为标准规格设计,如管径与本设计中的规格不同但相近时,则选用标准规格。
三,连接件
1,管部与根部之间均采用螺纹连接,选用吊杆时应注意所有带螺纹的连接件除花兰螺丝L5和左右螺纹吊杆L2外,均为右螺纹。
2,刚性吊架的吊杆直径可按管部结构型式的允许载荷确定,也可按吊架的设计荷载确定。而弹簧吊架的吊杆必需按弹簧组件要求的吊杆直径配置。
3,吊杆的每节长度不得超过2m,选用时应首先采用标准长度(即L1或L2型)吊杆中如需数根吊杆相接时,只允许其中一节为非标准长度。吊杆的长度必须有足够的调节余量,如吊架只需一件(长度又小于2m)吊杆时,也可直接用非标准件。
4,为避免螺纹连接发生松脱,在螺纹连接处均应装设扁螺母予以锁紧。但花兰螺丝左螺纹端可不装设扁螺母锁紧。
5,吊杆之间连接应采用吊杆螺纹接头。在刚性吊架中如无可使吊杆自由活动的部件时,则可采用环形耳子L7和U型耳子相配作活动部件用。
6,刚性吊架中在吊杆的端头螺母与垫板之间一般应加设球(锥)面垫圈(F4)。
7,当管部与环形耳子连接而其螺栓直径大于环形耳子的尺寸D时,可改用双孔吊板连接。
8,管道支架的水平位移量超过滑动地板,导向底板允许的长度时,应考虑支架的偏装措施。
四,根部
1,根部中槽钢结构均系按普通热轧槽钢计算,如以轻型槽钢代替,则应自行校核其强度。
2,各种根部结构均有一定的使用范围,当不能满足设计需要时,应根据实际受力情况复核强度(包括型钢和焊缝)如导向支架。
3,根部的生根焊缝系按下列原则设计计算
(1)在粱底生根的悬臂梁结构(如G22型)和简支梁(如G31型)的生根预埋件为钢板。
(2)在板肋底生根的悬臂梁结构(如G23、G24型)和简支梁(如G38型)的生根预埋件为不等边角钢,(只按长肢的焊缝进行计算)因此生根预埋件的大小、厚度应保证生根焊缝的长度和高度的要求。否则应自行计算生根焊缝的强度。
4,在预制板结构上生根的吊架,其荷载大小应证得土建同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