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宁鲁邦重工有限公司
35吨船吊起重机使用操作者应具备的基本条件:
1、身体素质:根据《起重司机安全技术考核标准》(GB/T 6720-1986)的规定,要求船吊起重机的使用操作者必须是年满18周岁而且身体健康者,身体素质的具体要求是符合双目裸眼视力不低于0.7,无色盲,无听觉障碍,无癫痫、高血压、心脏病、眩晕症和突发性昏厥等妨碍起重作业的其他疾病及生理缺陷等基本条件。
2、知识技:能除了身体条件外,根据《起重司机安全技 术考核标准》(GB/T6720—1986)的规定,船吊起重机的使用操作人员还必须具有一定的理论知识和基本技能,必须了解工作原理,熟悉起重机的构造、安全装置的功能及其调整方法,掌握操作方法及维修保养技术等等。
3、审核认证:起重机驾驶员和起重指挥除身体和理论技能经检查考试符合要求外,还必须“持证上岗”,因此,经过专业培训和考核后,须经省、市劳动部门应按GB/T 6720的2.2和2. 3中规定考核与认证。取得地、市级以上质量技术监督行政部门颁发的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资格证书及驾驶证,方能使用操作。
4、职业道德:除了上述三个方面外,汽车起重机驾驶员必须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要本着对生命财产安全高度负责的精神,忠于职业操守。如当重物处于悬挂状态时,不得离开工作岗位;起重机驾驶员操作时必须集中注意力,不能与其他人员闲谈;作业式严格遵守操作规程和指令;身体不适或精神不佳时,不驾驶操作起重机,尤其严禁酗酒和酒后驾驶操作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