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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碘伏类消毒产品卫生许可证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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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湖南 长沙 所在地
长沙凯冠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产品详情

       消毒产品标签、说明书标注的有关内容应当真实,不得有虚假夸大、明示或暗示对疾病的治疗作用和效果的内容,并符合下列要求:

(一)   应采用中文标识,如有外文标识的,其展示内容必须符合国家有关法规和标准的规定。

(二)   产品名称应当符合《卫生部健康相关产品命名规定》,应包括商标名(或品牌名)、通用名、属性名;有多种消毒或抗(抑)菌用途或含多种有效杀菌成分的消毒产品,命名时可以只标注商标名(或品牌名)和属性名。

(三)   消毒剂、消毒器械的名称、剂型、型号、批准文号、有效成分含量、使用范围、使用方法、有效期/使用寿命等应与省级以上卫生行政部门卫生许可或备案时的一致;卫生用品主要有效成分含量应当符合产品执行标准规定的范围。

(四)   产品标注的执行标准应当符合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和有关规范规定。国产产品标注的企业标准应依法备案。

(五)   杀灭微生物类别应按照卫生部《消毒技术规范》的有关规定进行表述;经卫生部审批的消毒产品杀灭微生物类别应与卫生部卫生许可时批准的一致;不经卫生部审批的消毒产品,其杀灭微生物类别应与省级以上卫生行政部门认定的消毒产品检验机构出具的检验报告一致。

(六)   消毒产品对储存、运输条件安全性等有特殊要求的,应在产品标识中明确注明。

(七)   在标注生产企业信息时,应同时标注产品责任单位和产品实际生产加工企业的信息(两者相同时,不必重复标注)。

(八)   所标注生产企业卫生许可证号应为实际生产企业卫生许可证号。


长沙市凯冠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已经服务的企业涉及:消毒产品生产许可证/食品生产许可证 / 化妆品生产许可证/食品相关产品(食品用塑包、食品用纸包)等,我们采用专家组驻厂指导的方式,使顾问师投入的时间更充足、更具实效性。我们付款方式灵活,快速高效是我们的致胜法宝。欢迎致电咨询生产许可证相关事宜:

联系人:唐女士 15211159178  Q Q: 2935282903     地址:长沙市芙蓉中路一段湖南财富中心财座17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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