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振兴消防设备有限公司
外贮压式七氟丙烷灭火系统
一.自动启动方式
气体灭火报警控制系统一般配有两种不同类型的火灾探测器。控制主机上有“自动”和“手动”转换功能(也可在防护区外单独设置转换开关),当将其置于“自动”位置时,灭火设备处于自动状态。
当只有一种探测器发出火灾信号时,控制主机启动警铃和声光报警器,通知火灾发生,但并不启动灭火设备。
当两种探测器发出火灾信号时,控制主机启动警铃或声光报警器,联动关闭防护区开口,进入灭火启动延时,达到设定的延时时间后,自动启动灭火设备。
如在喷放延时过程中发现不需要启动灭火设备,可按下防护区外或控制器上的“紧急停止”按钮,终止灭火指令。
二.手动启动方式
当转换开关置于“手动”位置时,灭火设备处于手动状态。
在该状态下,探测器发出火灾信号,控制主机启动警铃和声光报警器,通知火灾发生,但并不启动灭火设备。此时按下防护区外或控制器上的“手动启动”或“紧急启动”按钮,可以启动灭火设备。
注意:无论控制主机处于自动或手动状态,按下“紧急启动”和“手动启动”按钮,都可启动灭火设备。
三.机械应急操作启动方式
当自动和手动启动均失效时,可按以下步骤实施机械应急操作:1)手动关闭联动设备,并切断电源;2)拔出相应防护区驱动气体瓶组电磁型驱动装置上的“机械应急启动保险销”,按下机械应急启动按钮,电磁型驱动装置打开驱动气体瓶组容器阀释放驱动气体,启动灭火设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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