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7817-89-7] 本品是以甜菊素为主的混合苷。按干燥品计算,含甜菊素(C38H60O18)不得少于95.0%。
【性状】本品为白色或类白色粉末;无臭,味浓甜微苦。
本品在乙醇中溶解,在水中微溶。 比旋度 取本品,精密称定,加水溶解并定量稀释制成每1ml含10.0mg的溶液(如溶液不澄明,应滤过)。在25℃时,依法测定(通则0621),比旋度应为-30°至-40°。
【鉴别】 取本品与甜菊素对照品各10mg,分别加无水乙醇1ml溶解,制成供试品溶液与对照品溶液。照薄层色谱法(通则0502)试验,吸取上述两种溶液各2μl,分别点于同一硅胶G薄层板上,以三氯甲烷-甲醇-水(65:35:10)的下层液为展开剂,展开,取出,晾干,喷以30%硫酸乙醇溶液,在110℃加热约15分钟至斑点清晰,供试品溶液所显主斑点的位置应与对照品溶液的主斑点相同。
【检查】 杂质吸光度 取本品,精密称定,加水溶解并定量稀释制成每1ml含20.0mg的溶液。照紫外-可见分光光度法(通则0401)在370nm波长处测定,吸光度不得大于0.10。
酸度 取本品0.50g,加中性乙醇(对酚酞指示液显中性)20ml,振摇使溶解,加酚酞指示液1滴,用氢氧化钠滴定液(0.1mol/L)滴定至红色出现,并在10秒钟内不褪,消耗氢氧化钠滴定液(0.1mol/L)不得过0.5ml。
干燥失重 取本品,在105℃干燥至恒重,减失重量不得过5.0%(通则0831)。
炽灼残渣 取本品1.0g,依法检查(通则0841),遗留残渣不得过0.1%。
重金属 取炽灼残渣项下遗留的残渣,依法检查(通则0821第二法),含重金属不得过百万分之二十。
砷盐 取本品1.0g,加10ml硝酸浸润样品,放置片刻后,加玻璃珠数粒,缓缓加热,待作用缓和后,稍冷,沿瓶壁加入硫酸5ml,再缓缓加热,至瓶中溶液开始变成红棕色,保持微沸,并分次滴加硝酸,每次2~3ml,直至溶液呈无色或淡黄色,继续加热5分钟,冷却,加水10ml,煮沸至产生白烟,放冷,缓缓加水适量使成28ml,依法检查 (通则0822第一法),应符合规定(0.0002%)。
【含量测定】 取本品约0.3g,精密称定,置250ml锥形瓶中,加稀硫酸25ml与水25ml,振摇溶解后,加热至微沸,水解30分钟,冷却,滤过,滤渣用水洗至中性后,加中性乙醇(对酚酞指示液显中性)50ml,溶解后,再加酚酞指示液2滴,用乙醇制氢氧化钾滴定液(0.05mol/L)滴定至溶液显红色,10秒钟内不褪。每1ml乙醇制氢氧化钾滴定液(0.05mol/L)相当于40.24mg的C38H60O18。
【类别】 药用辅料,矫味剂和甜味剂。
【贮藏】 密封保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