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江南专用特种汽车有限公司
解放微型防爆车
运输介质:用于运输具有独立包装的黑火药,压缩黑火药,硝胺炸药,电引爆雷管,爆破炸药,点燃导火索,专用烟火制品,类项号:1.1D,1.1D,1.1B,1.1D,1.4G,1.1 D,1.1G等;
底盘配置
解放驾驶室,潍柴110马力发动机,方向助力,前盘后鼓,ABS,限速缓速装置,钢丝胎,排气管前置,空调等
车厢工艺
厢体部分内外冷轧板,带通风孔,内饰铝平板,中间为隔热阻燃材料,厢体内部安装烟雾报警器,后门安装门磁防盗报警器,厢体底板及前脸50CM高铺设防静电胶皮,加装卧环,厢体外部有反射器,防撞块,“严禁烟火”及“爆”字样,严格按照国家防爆车标准生产。
民爆器材运输车符合货车营运安全技术条件:
1,危险货物运输企业,民爆器材运输车辆,驾驶人,押运员,装卸员必须取得相应资质。
2,民爆物品运输车装载介质与厢体喷涂介质,车辆道路运输证载明介质一致。
3,民爆运输车装载匀称均衡,整体固定,做到一车一货,不同危险货物不能混装,不得超载。
4,民爆车货物装载后,危险货物名称,形状,数量,处置,企业联系等要书面记录,随车携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