照明型EPS电源输出回路设计原则:
(一)按用户需要可以设计多路输出。
(二)对各路输出应有单独检测功能。
(三)多路输出的各单回路应该是相互独立的,即各路输出的短路等不影响其他回路的正常工作。
设计要求:
(一)常用规格(0.5KW~14KW);单相型EPS超过14KW以上者,从三相配电的角度考虑,用户使用很少。因为单相的功率过大时,很容易引起外围配电柜内三相电压的不平衡,造成零线电流过大,容易引起事故。
(二)应急转换时间不大于5秒,特殊场合不大于0.25秒(如:高危险区域如医院手术室、歌舞厅、车站候车厅、大型体育场等人群密集场所,EPS电源应急电源转换时间不大于0.25秒)因为一旦发生火情市电停电,EPS电源应急转换时间如果过长很容易使人在黑暗中产生恐慌心理,从而发生乱窜乱逃的现象,很容易产生群体挤压踏死踏伤的恶性事件。
(三)逆变备用时间不小于90分钟.
(四)配置的蓄电池每个单体(12VDC)及输出的每个回路必须能实时检测实况。
(五)壳体等材料必须具有防火阻燃性质,内部连线采用耐温不小于105℃的导线。
(六)逆变状态下不受市电短路及接地的影响。
(七)充电回路内部元件表面温度最高不超过90℃,充电电流不大于蓄电池的0.25C-A。
(八)对蓄电池具有过放电保护及在紧急措施下强制启动蓄电池无限制放电不受过放电保护的功能。
(九)市电电压输入范围在187-242VAC范围内,不应转入应急状态,由主电状态转入应急状态时的主电电压应在132-187VAC范围内,由应急状态回复到主电状态时的主电电压应不大于187VAC。(电压过低会造成照明频闪或灯具启动不了,带来消防上的安全隐患,过高会损坏灯具或大大缩短灯具的使用寿命)。
在选用照明型EPS应急电源时,应当注意:如果用户单位楼层采用分层分散式配带照明型EPS应急电源,且每层功率不大于600W,而而且照明又是白炽灯或节能灯,则用户可以使用经济的方波型EPS;反之用户必须使用正弦波型EPS电源!正弦波照明型EPS应急电源一般也有两个系列:1-3KW为48VDC蓄电池系统型,相对每千瓦造价低,而4-10KW一般为192VDC蓄电池系统型,相对价高。另外用户采用分散式还是集中式EPS电源供电,应根据楼层电力布线实际情况,一般集中式相对管理方便,优势明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