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简介
公司位于河南省鹤壁市淇滨区鹤淇大道与富春江路交叉口东南侧,占地面积72000平方米,拥有固定资产净值9000万元,注册资金6680万元。公司员工198人,各类专业技术人员86名,其中工程师以上职称者17名,公司拥有产品进行装配、铆焊、机械加工等生产用标准厂房,主要生产设备186余台,绞车和提升机的主轴装置的主要关键件完全是本公司加工制造和进行总装。产品出厂检验设备(仪表)齐全,生产工序控制严格,制造周期短,产品质量符合标准要求。
产品特点、主要用途及适用范围
本提升机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行业标准AQ1035-2007《煤矿用单绳缠绕式矿井提升机安全检验规范》GB/T20961-2007《单绳式缠绕矿井提升机》和鹤壁市星光矿山机械制造有限公司企业标准Q/HBXG003-2012《单绳缠绕式矿井提升机》设计制造的产品。适用于煤矿、金属矿和非金属矿的地面或井下的倾斜巷道和小型竖井作升降物料。
1煤矿用提升机的工作条件
提升机应安装在空气温度0℃~40℃,相对湿度不大于85%(环境温度为20℃±5℃时),海拔高度不超过1000m的机房内,应能防止液体浸入电器内部,无剧烈震动、颠簸,无腐蚀性气体的环境中工作。
当海拔高度超过1000m时,需要考虑到空气冷却作用和介电强度的下降,选用的电器设备应根据制造厂和用户的协议进行设计或使用。
非隔爆型提升机不应用于有瓦斯、煤夹等易燃、易爆气体的场所。
2 卷筒上缠绕的钢丝绳层数应符合下列规定:
a.立井中,升降人员或物料的1层,专为升降物料的2层。
b.b.倾斜井巷中,升降人员和物料的2层,专为升降物料的3层。
c.缠绕层2层以上时要加过渡绳楔。
d.钢丝绳由下层转到上层的临界处(相当于绳圈1/4长的部分)必须经常检查,并应在每季度将钢丝绳移动1/4绳圈的位置。
警 告:
严禁超载运行!严禁超速运行!严禁停电溜放!
非防爆提升机严禁用于有煤尘、甲烷爆炸性气体的场所!
用户不得随意变更涉及本安关联的电气元部件!
防爆绞车配套用电气产品安全标志必须在有效期内。
用于斜井提升牵引串车时,井筒倾角不应大于25°;用于斜井提升牵引箕斗时,井筒倾角应为25°~35°;用于斜井提升牵引卡轨车时,井筒倾角不宜大于25°。
卷筒直径为2m,宽度为1.5m,采用非隔爆型电阻调速的单卷筒单绳缠绕式矿井提升机的产品型号为: JK-2×1.5;
卷筒直径为2m,宽度为1.5m,采用非隔爆型变频调速的单卷筒单绳缠绕式矿井提升机的产品型号为: JK-2×1.5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