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博物馆的安全防范工程是工程建设中的重中之重,文物库房的文物安全是博物馆的重点防护对象。根据GB50348—2004《安全防范工程技术规范》4.2.9第二条规定“库门宜安装防盗、防火、防烟、防水的特殊安全门”;最新颁布的GB/T16571-2012《博物馆和文物保护单位安全防范系统要求》第八章8.1.2.3条规定“藏品库区的总库门应安装具有防盗、防火、防烟、防水等功能的安全门”。防盗、防火、防烟、防水等功能的安全门即防水型的博物馆库房门。根据颁布的GB/T16571-2012《博物馆和文物保护单位安全防范系统要求》第八章8.1.2.3条规定,博物馆的总库门应满足“四防”的要求。
2、博物馆库房门依据GA/T143-1996《金库门通用技术条件》标准,根据金库门防破坏能力及耐火极限的不同分为C级、B级、A级、M级四个安全等级,C级为高等级,依次递减。博物馆总库门和珍品库房门考虑选用防盗及防火能力强的C级博物馆库房门,让藏品库房的文物受到最好的实体防护。C级博物馆库房门抗破坏能力达120min,耐火极限达6h,且具备良好的密闭性能。
3、沿海以及水雨丰沛区域的文物库房,尤其处地下一层、一层,湿度和腐蚀性较强,库房门的生产材料建议采用美观、防腐蚀能力强的304不锈钢,如采用钢外表面做喷漆处理,长时间过后外表面会生锈,影响美观。
4、锁具配置(门禁功能):建议选用机械防盗锁及生物门禁系统相结合。即安装3把美国进口机械密码锁和1套指纹门禁系统,该指纹门禁系统与博物馆的门禁控制系统相连接,指纹门禁系统具有开门记录、胁迫报警及实时传输开门人员信息到控制中心且具有定时开启功能。
博物馆库房门建设标准
1、防火博物馆建筑各功能场所之间应进行防火分隔,建筑及各功能区的防火设计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 50016的规定。当设置人防工程时,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人民防空工程设计防火规范》GB 50098的有关规定。当利用古建筑作为博物馆建筑时,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古建筑防火的规定。
2、采光与照明采光:博物馆建筑的采光设计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建筑采光设计标准》GB 50033的规定。照明:博物馆建筑的照明设计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博物馆照明设计规范》GB/T 23863和《建筑照明设计标准》GB 50034的规定。
3、结构与设备结构:特大型、大型、大中型博物馆建筑及主管部门确定的重要博物馆建筑的主体结构的设计使用年限宜取为100年,其安全等级宜为一级;中型及小型博物馆建筑主体结构的设计使用年限宜取为50年,其安全等级宜为二级。给水排水:博物馆建筑应设给水排水系统,并应满足生活用水、空调用水、道路绿化用水、馆区内各功能区域工艺用水的要求。博物馆建筑的用水定额、给水排水系统选择,应按现行国家标准《建筑给水排水设计规范》GB 50015中的有关规定执行。
空气调节:1 严寒和寒冷地区主要房间应取18℃~24℃;2 夏热冬冷地区主要房间宜取16℃~22℃;3 值班房间不应低于5℃。